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 杜牧《清明》
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蔡甸消防发布
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文明祭祀树新风,消防安全记心间
一、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待火完全熄灭方可离开,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二、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三、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可拨打12345举报投诉电话举报。
四、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五、祭扫活动中,严禁吸烟。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六、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七、提倡敬茶献花、栽种植树、网上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远离火灾危害和环境污染。
蔡甸消防提醒:
平安清明 安全第一
// 清明节易发火灾事故 //
清明祭扫寄托哀思由来已久,燃纸钱、燃香烛、放鞭炮是最传统的祭祖方式,但在这些传统习俗中也会因操作不当引来灾难,对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尽管每年清明节安全祭祀、远离火灾的倡导从来都不绝于耳,然而近年来因祭祖引发的火灾依然频频发生。
普法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符合人民检察院以周某涉嫌失火罪,对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清明节除了祭祀需防火
家中、公共场所
用火安全同样重要
清理居室内、厨房、阳台、走道的可燃杂物,不往家中捡拾废品,不在疏散走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摆放废旧家具等;
长时间外出要关闭电源、燃气管道开关;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各种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发现损坏现象请及时向服务中心告知;
自行驾车前往墓地扫墓时,莫将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道上,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
外出旅行切忌乱扔烟头,春天天气还很干燥,山林中遍地是枯枝落叶,一点儿火星就可能引起火灾,因此不要留烟头火种。
选择文明、低碳、环保的祭祀方式
提高防火防灾安全意识
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文明祭祀 平安清明
希望大家都行动起来!
来源:蔡甸区消防救援大队
制作:舒畅 | 编辑:方丹 熊霞 | 责编:方军
出品: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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