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蔡甸: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助推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

2020-08-20 11:59   蔡甸融媒 通讯员 李伟 芮磊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近年来,蔡甸区委巡察机构紧密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调整巡察重点、改进巡察方法、推进巡察整改,以强有力的政治巡察助推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

坚持精准分类施策,聚焦党的建设多维度做好巡察与党建同频共振

“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就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巡察与党建同频共振,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和水平。

以整顿软弱涣散村为抓手,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实行区委巡察与组织部门联动,巧借巡察“东风”每年倒排确定30个左右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整顿,按照“一村一策”制定整顿工作方案,落实“四个一”联系帮扶机制,严格销号管理,逐村组织复核验收,进行民主测评,公示整改成效,接受群众监督。

整肃村“两委”队伍,2019年以来,对11名不过硬、不胜任、不尽职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储备贫困村后备干部109人,发展党员78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合计231人。在全市率先选聘81名大学毕业生到贫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担任村“两委”干部助理。

严格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先后组织123名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市级培训班,选派30名村干部,到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强村、涉农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水平。

以规范“三资”管理为抓手,健全基层党组织治理体系

巧用巡察“东风”联合组织部、巡察办、区财政局、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各街乡(开发区)、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完成了274个村的资金、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和清产核资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

全面推行村级“阳光财务”,实行村级阳光村务公开,推行“四民工作法”,全覆盖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村级小微权利清单,引导群众围绕基层治理中的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要活动开展民主决策,以自治方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

以助力脱贫攻坚为抓手,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效能

巧使巡察“东风”,协调申报13个贫困村为湖北省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优先保障贫困村稳定脱贫和边缘村发展。

加大贫困村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对侏儒山街百宝村、群力村、群丰村和消泗乡渔樵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纳入“提档升级”计划,按照新建不少于20万元的标准补贴建设项目,推动贫困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起来、用起来、强起来、活起来”。

整合扶贫资金资源,加大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推进力度。截至目前,46个贫困村均建立了主导产业,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

沿318国道、嵩阳大道打造“红色引擎工程”示范带,推动基层集群连片发展,形成了“支部争创、区域赶超、整区推进”的党建新格局。

坚持区街联动引进产业、村企联动建设产业、部门联动服务产业、人才联动兴盛产业,引回73名优秀人才回乡创业。

坚持做好工作衔接,聚焦党的建设深层次做细巡察发现问题

“以众人之力起事者,无不成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工作就是要发现和反映问题。要注重发挥组织监督和巡察监督利剑的作用,提升组织监督和巡察监督的协同性,牢牢把握“精准发现问题”这条生命线,实现无缝对接,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成效。

巡前指导到位

每轮巡前,由组织部向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2013年以来基层党建、选人用人和绩效考评资料,帮助巡察组更好、更快、更深入掌握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提前给被巡察单位“画像”。截至目前,组织部门已提供相关资料170余份。对被巡察单位基层党建、选人用人自查报告进行指导,确保问题自查精准、定性准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

巡察组进驻后,由组织部业务骨干对巡察干部就如何从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方面查找问题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巡察干部业务水平。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共集中培训巡察干部10批次350余人。

巡中检查到位

每轮巡中,根据巡察统一安排结合组织部工作实际,成立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检查专班,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2013年以来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将检查发现问题同步移交巡察组,由巡察组甄别、梳理、筛选形成巡察报告,截至目前,已移交巡察报告88份,移交问题440余个。

巡后督办到位

每轮巡后,组织部成立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整改督办专班,对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定期督办。将巡察整改作为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回访督查等方式,切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截至目前,对移交涉及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267个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264个。

坚持建立长效机制,聚焦党的建设全方位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区委巡察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压实责任促整改

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访督查工作结束后,采取“1+1”模式开展巡察整改访谈录,通过区属媒体采访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根植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并实时选取1名被巡察单位服务对象进行采访,听取群众对整改成效的评价。

截至目前,区委共对40家被巡察区管单位开展巡察整改书记访谈7期,采访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和相关人员100余人次,在区电视台、蔡甸报等媒体报刊上开辟《区委巡察整改进行时》专栏,播发巡察整改信息105条,网络点击观看整改信息人数达15万余人次,持续扩大政治巡察影响力。

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通过巡察举一反三,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力争巡察成果“面面俱到”。

区委第一轮村(居)巡察后,组织部指导督导全区11街乡(开发区)未被巡察的307个村(居)对照反馈意见,从5个方面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307个村(居)自查发现的3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制度6项,对13名履职不到位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清退1名临时聘用人员。

建言献策推动发展

通过巡察发现全区面上存在的普遍问题,经总结归纳问题特点,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指导意见18个。

如:对巡察发现部分单位干部存在纪律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深不透的问题,区委制发《蔡甸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汇编》,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纪律规矩意识;针对村级“三资”监管不到位,区政府出台《蔡甸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红色基金”管理使用监督,组织部制定《蔡甸区“红色基金”管理使用细则(试行)》;组织部印制《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流程》下发到37个基层党组织的区管干部,指导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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